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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宇:通州商住为何13天后才终于落地?

发布时间: 2016-05-06 11:29:26

来源: 搜狐焦点网

分类: 业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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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天前,人民网报道,一位北京市政府部门知情人士透露,通州区商住项目政策,将于4月22日(周五)正式发文实施,这位人士所在部门参加了讨论通州区商住项目政策的相关会议。

  然而左等右等,并没有等到商住的到来,似乎为通州再次蒙上一层神秘面纱。更多的人开始猜测各种可能。

  5月5日,终于等来了通州商住方的政策,其实,这次政策出台一点都不意外。上个月的数据显示,通州商住房成交量出现几何式增长。我爱我家集团数据中心统计,2016年3月,通州区共成交商住房1272套,环比2月317.1%,同比去年3月大涨1432.5%。今年3月份购房需求快速升温,通州商住房已经连续4个月占据通州新房交易的半壁江山。

  在严厉的通州住宅连环后,商住房再次迎来。

  去年,通州成为行政副中心前,通州不少楼盘单价就从原来的2.5万元左右涨至3万元以上,传闻坐实后,通州房价更是一轮猛涨。幸好,在约谈无效后,使出杀手锏——通州版。加上其他手段可以说多措并举。通州的房价可以说基本上在可控之内。

  然而却催生了商住房的成交激增,通州商住公寓却成了“漏网之鱼”,一夜“狂欢”过后,因为不的商住公寓成了人们的出路。本来商住公寓的需求者更多是不满资格的人,但经通州一,商住公寓的马上被扩大化,有条件的也开始加入大军,一时成为追捧的热销产品。

  但是这13天政策为什么迟迟未出台?其实应该是在13天就出来的,据说是遇到了点意外。无论开发商们是多么不愿意看到如此,但他们心里也早有准备,而且都加紧了连夜推货。

  然而他们并没有就此罢休,听说还要集体抵制新政出台。

  有消息人士称,有关商住的政策文件迟迟没能公布,是因为遇到了阻力。据中国房评报道称,别说开发商不愿意,就连当地政府部门也不愿意看到这种政策落地。

  据说有开发商表示,当初拿地时并没有说将来会。(虽然有点无赖,感觉好幼稚。)于是得到了很多开发商的响应,因为如果不自保,这将对市场是一个严厉的打击。

  或许也是迫于这种压力,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吧。不过,胳膊拧不过大腿,该来的还是要来而且必须要来。

  通州商住房巨大的供应量下埋藏着区域内同类项目去化的隐患,在这一区域,共有绿地、保利、富力、远洋等十余家品牌房企的多个项目聚集。而在北京市zheng府东迁、通州将成为“北京新中心”的背景下,产业发展与楼市如何协同配合发展,成为考验当地zheng府的一大难题。

  再来看这次的政策,不比北京住宅商品房差,同样人也必须缴纳或缴税5年以上。

  附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含商务办公和配套商业,下同)项目销售,在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5〕12号)的基础上,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关于通州区商务型公寓

  (一)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2.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通州区商务型公寓

  1.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二、关于通州区商业、办公项目

  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文件发布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原规定执行。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本文作者为资深房地产评论人刘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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