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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10月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1-16 11:27:14

来源: 海南省住建厅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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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村〔2018〕265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10月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以良好业绩迎接2018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我厅于10月29日-11月2日组织5个督查组奔赴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采取进村入户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反馈督查情况、以业务指导的形式开展拉网式督查,对2018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推进情况和2017年及以前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省下达各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5万户。截止11月2日, 各市县上报2018年4类重点对象实际开工2.625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开工1.7017万户),开工率为105%;竣工2.49万户(其中建档立卡竣工1.6367万户),竣工率为99.6%;已竣工房屋入住1.94万户(其中建档立卡入住1.138万户),已竣工房屋入住率为77.9%。省级任务竣工率达100%的市县有: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临高县、定安县、澄迈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等9个市县。 “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4类重点对象开工录入2.5564万户,开工录入率97.4%;4类重点对象竣工录入2.0546万户,竣工录入率82.5%。竣工录入率达到100%的市县有:三亚市、五指山市、白沙县等3个市县。

本次督查共抽查19个市县2018年危改户547户,其中竣工520户,抽查竣工率95.1%,已竣工房屋入住489户,已竣工房屋入住率为94%。从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较好的市县有海口市、澄迈县、琼海市;较差的有白沙县、儋州市、五指山市。(详见附件1)

二、好的方面

10月份以来,各市县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纷纷采取新的举措,加强力量,压实责任,保障资金,举办危房改造业务培训,加快危房改造进度,以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主要体现在:

(一)强化业务培训,确保任务完成。为迎接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强力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危房改造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海口市、万宁市、文昌市、琼海市、五指山市、澄迈县、白沙县、屯昌县、乐东县、保亭县、定安县等市县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基层个别同志存在的对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10月份相继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主要从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标准解读、常见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突出问题政策解析、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内容,以图文并茂形式、结合案例分析,对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小队长和村两委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政策业务培训,补齐基层危改工作短板,促使基层干部危改工作业务水平再提高,为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奠定基础。

(二)提供便利,减轻危改户负担。近段时间以来,我省加强对河砂合法开采的管理、打击非法偷采河砂,建筑市场上合格河砂极为紧缺,造成价格,严重制约了危房改造工作。儋州市、琼海市、澄迈县、屯昌县为解决河砂采购难,价格高的问题,由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协调组织开通危改户采购河砂绿色通道,帮助贫困户以优惠的价格采购,降低了危改户危房改造成本,为危改户建房提供了便利。特别是屯昌县,委托县城投公司在指定区域内开采河砂,按80元/立方米的成本价出售给危改户,比市场价便宜了200元/立方米,极大降低了危改户的改造成本,同时加快了危房改造进度。

(三)多措并举,加大危房改造工作推动力度。一是各市县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以上率下,层层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加大危房改造推动力度,为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如昌江县县委黄金城书记每周至少下村入户一次,督导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陵水县县委麦正华书记多次下乡入户,督导危房改造工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奖励机制。为充分调动农村危改户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大部分市县制定进度奖励机制,对危房改造中进度较快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入住新房的危改户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危改户加快危房改造进度。如儋州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临高县、澄迈县对于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入住的农户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白沙县给予帮扶责任人5000元帮扶资金,专门用于帮助深度贫困户危房改造及购买基本的生产材料。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力度。大部分市县创新机制,细化办法,强化监督,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定期通报督导考核排名情况,并对危房改造工作不得力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问责,以督导考核提振精神、聚焦重点、倒逼落实。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千企帮万户”志愿下乡活动,助力农村危房改造。保亭县组织了149家企业捐赠763.75万元,捐赠资金用于帮助深度贫困农户开展危房改造,其中11家企业派出66名建筑工匠,帮助施工进度较慢的危改户开展危房改造;东方市组织28家企业捐赠344万元,捐赠资金用于帮助深度贫困农户开展危房改造,同时并派出250名建筑工匠进村入户,帮助235户危改户开展危房改造;屯昌县组织23家企业,33名技术人员,到全县8个镇,帮助153户危改户开展危房改造;定安县组织21家企业,100名技术人员,进入108个村帮助761户危改户开展危房改造。各市县通过“千企帮万户”活动,解决各地危房改造存在建材紧缺、进度滞后、技术力量薄弱等困难,为危房改造注入“强心剂”,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此次督查情况看,经过各市县不懈努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明显加快,但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市县上报危房改造进度与实际不符。抽查发现,个别市县追求竣工率,将未安装门窗的房屋列入竣工的房屋,导致上报2018年新建危房改造进度与实际不符。如陵水县本号镇有2户、东方市四更镇有2户、昌江县乌烈镇有2户。大部分市县上报2017年及以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与实际不符。上报数据显示各市县基本完成对2017年及以前存在问题整改,但此次督查发现仍有不少市县未完成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占比过高。如定安县4户、儋州4户、白沙2户、琼中县2户、琼海市1户、五指山市1户、洋浦1户。

(二)个别市县2018年度新建危改房总体进度滞后。按照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海南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要求,省级下达的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应于9月底前全部竣工。但是,部分市县改造进度缓慢、竣工率低。截止11月2日,白沙县竣工率94.2%、屯昌县竣工率95%、儋州市竣工率为96%。

(三)已竣工房屋入住率偏低。根据9月10日临高推进会要求,11月30日前列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危改房要全部入住,但截至11月2日,全省已竣工房屋入住率仅为76.2%,入住率未达70%的市县有屯昌县、白沙县、乐东县、保亭县。

(四)个别危改户未同步配建厨房和厕所。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国家对危房改造配套厨房和厕所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省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指出,改造后的房屋要具备厨房和卫生厕所。但个别市县危改户对此认识不足,只注重居住房屋的改造,未同步配建厨房和卫生厕所。

(五)危房改造面积管控不严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是超面积标准建设。4月25日后开工的有142户,主要集中在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县、屯昌县、白沙县、定安县、昌江县等市县。二是人均未达到低面积标准。今年新建的危改房有261户危改房人均面积小于10平方米,主要集中在东方市、万宁市、文昌市、乐东县、保亭县、陵水县、昌江县等市县。各市县要针对危房改造面积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在国家考核之前,按照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巡查组反馈农村危房改造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琼脱贫指〔2018〕15号)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六)部分危改房楼梯未安装扶手。根据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设置楼梯时,楼梯板、栏杆、扶手等构件应完备,达到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但部分市县危改房楼梯仍然未安装扶手,如三亚市、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定安县、白沙县、临高县、屯昌县。

(七)危改户危改档案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中,大多数市县只注重改造进度,忽视档案信息收集整理,主要表现在:农户纸质档案材料不全、错误率和存疑率较高、完整率偏低。如陵水县提蒙乡抽查农户危改档案中,所有危改户的开工日期均为2018年4月25日,缺乏合理性,同时还有一户危改户开工日期为4月25日,基础浇筑日期为4月18日,不符合逻辑关系。

(八)个别市县危改系统信息录入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不及时、录入错误率和存疑率较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滞后于危房改造进度,系统竣工录入率不足80%的市县有: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临高县、屯昌县、定安县;二是不按要求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存在改造前、中、后照片相同或是非危改照片代替等问题。

(九)未按时间节点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9月25日,我厅联合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核实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市县10月20日前上报相关信息,但截至目前五指山市、乐东县仍然未上报相关资料,严重制约全省危房改造工作。

(十)961017工单处理不及时。陵水县、临高县、儋州市、乐东县存在工单处理不及时,存在逾期未处理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上报危房改造进度。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工作进度周报制度,每周五前将本周危房改造进度和整改进度客观如实上报我厅。对于弄虚作假,虚报改造进度和整改进度的市县,我厅将予以严惩,在月度排名和年终绩效考评时扣除相应分值,同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对于虚报进度的乡镇,要启动问责机制。

(二)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各市县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作为,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充分发挥乡镇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配齐人员,倒排工期,盯紧11月30日前入住目标,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还未100%完成竣工市县要克服农村建筑工匠紧缺、建筑材料短缺与涨价等困难,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在11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2.5万户年度改造任务。特别是今年要脱贫出列的琼中县、保亭县和83个深度贫困村,各市县要加强指导,采取非常措施,确保贫困村脱贫出列。对于已竣工房屋,要尽快组织验收,并督促农户尽快入住,并及时拨付危改补助资金,让危改户增强获得感,提高贫困户满意度。

(三)切实完成历年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两不愁、三保障”中重要工作之一,是群众关心、关注的一项帮扶措施,各市县一定要全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2017年及以前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别是面积问题,要将其作为当前危房改造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来抓好落实,要有计划、有措施,逐户整改,逐户验收,逐户过关,要保证脱贫质量达到要求。

(四)抓紧收录农户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各市县要督促乡镇政府补充完善今年农户危房改造档案,逐户逐档进行检查,包括贫困户基本信息材料、危房鉴定材料,施工人员信息、建筑工匠培训证明材料、质量巡查记录、危房改造前、中、后三张照片、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确认表、竣工验收表、补助资金发放证明、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及时将其档案信息准确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请各市县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紧完成整改,于11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厅。

附件:1.10月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排名表

2.2018年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表

3.各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清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 liangchun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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